2、商标标识:(另附页
3、授权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4、授权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5、具体使用形式:乙方在产品包装、宣传资料及产品说明中使用。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使用甲方商标。
2、乙方必须保证其生产授权商标的产品,符合国家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等要求。
3、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4、乙方负责生产,甲方负责销售。
5、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授权合同》,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