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规则
(一)志愿填报
1.批次:入围合格考生须在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批次填报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具体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2.专业:入围合格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建议填“专业服从”,否则存在退档风险。
(二)录取政策
1.优惠政策
(1)获得我校2016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入围合格考生,均需参加2016年高考,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该省市本科第一批次控制线。以高考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农村单独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录取说明
(1)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及专业安排,均在生源地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入选资格考生中,以高考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与非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考生不作比较。
(2)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3)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合肥工业大学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七、监督机制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坚持做到程序规范、办法公开,加强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
2.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示。
3.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畅通投诉渠道,监督电话0551-62901024。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室
邮 编:230009
联系电话:0551-62902397,0551-62905427(传真)
E - mail:hfutzb@hfut.edu.cn
微信公众号: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九、本办法由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合肥工业大学
二○一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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