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办法
1.凡符合中职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注册申请。
2.我校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专业培养、技能学习情况或对口单招成绩择优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
(1) 艺术特长生:中职学习阶段①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文艺汇演中获得奖项的考生;②器乐考级获得8级及其以上证书的考生;
(2) 体育特长生:中职学习阶段①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②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体育单项竞赛中获奖,或团体项目获奖,本人为主力队员;
(3) 技术创造:在技术发明创造或技术更新等方面有显著成绩者(其获得的各种专利及技术发明须经我校专家认定);
(4) 等级证书: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
(5) 技能竞赛:在校级及其以上单位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得奖励的考生;
(6)思想品质方面:被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或在见义勇为、好人好事方面受到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表彰的考生。或在中职学习阶段,有突出表现,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7)学习成绩:在中职学习阶段一贯学习成绩优秀;对口单招考试文化成绩、或专业理论成绩、或实践技能成绩比较突出的考生。
(8)目前我校各专业已与部分省内外大中型企业进行合作办学,开展订单式培养。凡毕业后自愿到相关企业服务并与该企业签订培养协议的考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在注册入学开始前,向我校提出申请,其中(1)—(7)项考生必须提交证明材料(证书或文件)复印件,第(8)项考生须提交协议书原件。经我校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录取。
六、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合格者由江海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七、收费标准
学 费 :12000-14000元/年(学院为录取学生提供3000~5000元/年助学金)
住宿费:1500元(空调)/年
八、奖、助、贷政策
国家奖学金8000/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生、学院奖学金每年150万元、国家助学金3000/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6000元/生·年、贫困生学费减免专项基金每年200万元、学院勤工助学金每年50万元。不让一个贫困生辍学。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号 邮政编码:225101
咨询电话:0514-87579903、87579902 网 址:http://www.jh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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