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学年,理工类专业15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6500元/学年。(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专业计划备注栏,以最终相关收费文件为准。)
2.住宿费:1500元/学年。
3.如江苏省对相关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则以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三条 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第七章 有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按教育部要求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或身体条件不符合招生录取时专业要求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公布在相应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网站、本校招生网和有关媒体。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相关通讯信息: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航金大道88号
邮 编:211156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航金大道88号南航金城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211156
咨询电话:400-828-8123 (025)87190011 传 真:(025)87190800
招生网址:http://jc.nuaa.edu.cn/jczs
官方微信:南航金城招生
3.各地区招生工作组:
联系方式详见http://jc.nuaa.edu.cn/jczs
小编精心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