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遴选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及体检、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每人限报1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2日至5月16日。
报名地点:遴选单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大理州州级机关2016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纸质一式三份。
(2)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登记表和其他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免冠小1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
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一致”并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印章。
(二)资格审核及遴选计划裁减
1.资格审核由遴选单位负责,遴选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
2.报名资格复审结束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等额裁减或取消。
3.资格审核合格报考人员,由遴选单位发给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测评三部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至低分顺序,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至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和考察人员。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30%+经历业绩测评×30%。上述成绩中,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是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和从事遴选职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理论知识等。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
3. 经历业绩测评。经历业绩测评总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
4.考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考试组织。笔试、面试、经历业绩测评由州公务员管理部门指导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
(四)考察及体检
考察及体检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为以1:2的比例确定的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员。若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该遴选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遴选人员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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