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为使家庭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入学,学校设立了奖学金和各种助学方式。
(1)奖学金
A.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B.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C.大连市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
D.学校设立的奖学金
a.校长奖学金(3000元/人/年)
b.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年)
c.二等奖学金(1500元/人/年)
d.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
e.职业技能奖学金
f.创新奖学金
g.励志奖学金(600元/人/年)
h.学习进步奖学金(500元/人/年)
E.学院设立的奖学金
F.企业设立的奖学金
埃姆特奖学金
(2)助学方式
经学校认定的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学生,可依据不同的申报条件提出以下资助申请:
A.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2500元/人/年)
B.校内助学借款
C.勤工助学
D.特困补助金
E.学费减免
F.伙食补助
G.校工会组织我校全体职工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捐助的生活必需品。
(3)大连市紧缺专业全额学费补贴单位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调档按照各省(市、区)规定的比例执行。按照顺序志愿投档时,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时,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体检的相关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1)航海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65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执行。
(2)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55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2016年 将按照各招生省(市、区)的要求确定录取方式。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 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 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 承认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6.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需获得辽宁省招考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并达到艺术类专业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照专业课成绩×2+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同时,艺术理科按专业课、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艺术文科按专业课、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七、联系方式: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夏泊路100号 邮编:116035
电 话:0411-86402285 0411-62614344
86400601转8201、8303、8820、8040
传 真:0411-86402462
网 址:http://zsb.dlvtc.edu.cn
邮 箱:dzy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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