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待遇保障和培养政策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非事业编制身份,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主要由乡镇党委负责。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为2年,有关政策待遇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的意见》(赣组字〔2012〕5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通知》(赣组字〔2015〕11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热忱欢迎德才素质好、有志于在农村工作的广大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应聘。符合条件、有意应聘的高校毕业生,可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5),并随时注意在各设区市相关网站查看入闱驻村见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等有关工作公告。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可能出现的任何以所谓命题组、专家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791—8890108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91—12333
监督举报电话:0791—12380
附件:1.2016年江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名额分配表
2.2016年江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报名办法
3.2016年江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各设区市相关网站
4.2016年江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资格复审表
5.2016年江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咨询电话
中 共 江 西 省 委 组 织 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