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
(一)强化对污染源的管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业经济发展重点,针对各企业的项目性质做到一企一策,从项目下达开展环评通知开始,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确认、环评文件审批、试生产批复及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中注重协调服务,加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督促各企业把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强化污染源治理,杜绝了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用正确的评价结果支撑政府科学决策、指导企业发展和作为环境管理的依据。全年共审查办理建设项目68项(其中登记表26项,申报表30项,环评报告表审批12项),环评执行率达100%。采取排污总量控制与重点治理相结合、增量控制与存量削减相结合的办法,确保做到发展不增污,全年换发临时排污许可证4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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