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五、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六、开斋节: 7月6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3天。7月3日(星期日)上班。
七、古尔邦节:9月11日至14日放假调休,共4天。9月10日(星期六)上班。
八、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九、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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