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是如何设置的?
高中阶段招生继续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的办法,即“知分填志愿”,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
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平行志愿,共设置5个批次。提前批次,设1个志愿(其中校园足球定点学校设2个志愿)。第一批次,设1个志愿。第二至第四批次各设3个平行志愿。五年制高职及普通中专志愿设置及录取办法另行通知。
6、平行志愿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平行志愿录取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录取前,首先对每个考生进行多重排序(即根据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排序,仍相同按初中毕业学业文化课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按体育、理科实验操作两科目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按考生语、数、外三科文化课考试及英语口语考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后,得到一个从高到低的顺序位。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高低顺位,对考生按平行志愿A、B、C依次逐个检索投档。
对于一个考生来说,首先将考生档案投给考生填报的A学校,如成绩不够,则投给B学校,如此类推,只要被检索的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档案投出则完成该考生投档过程。如果经检索未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也完成了该考生的投档过程。
一个批次投档结束,投出档案的考生即被所投学校录取。未能投出档案的考生进入下一批次录取。
招生实行计算机投档、录取。
7、能否可以通过放弃录取资格的方式,改录取其它志愿或其它学校?
不可以。录取严格按照批次顺序进行,每个考生只能被录取一次。凡已经被前一批次志愿录取的考生,其后志愿自动失效。考生在录取后,如放弃录取资格,也不能再被其它学校录取,因此,考生要慎重填报志愿。
另外,随迁子女或户口不在我市的考生,家长在孩子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一定要慎重考虑并确定孩子的普通高中就读地点。如在合肥市区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填报合肥市区普通高中志愿;如回原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或到其他外市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一定不要填报合肥市区普通高中志愿。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如考生填报合肥市普通高中志愿并被录取,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将优先注册学生学籍。学籍注册后,如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录取学校报到,录取学校将取消学生学籍。学籍取消后,学生将无法在所读普通高中学校注册学籍。
8、填报志愿还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首先,要在准确理解志愿设置和录取的办法基础上,通过咨询初中、实地查看、咨询有关部门等途径,全面了解招生学校的办学性质、收费政策、地理位置、办学特色以及往年的录取分数线等,结合自身实际慎重选择学校。“最合适自己的学校才是最好的,最好的志愿排列在最前面”,不要盲目攀比。
其次,要在初中学校指导下正确填写志愿预填表,并严格按照预填表内容,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填报和志愿确认(志愿确认不是修改志愿,不得随意更改志愿)。注意部分学校招生有前提条件(如艺术特色班需专业考核成绩合格)等,防止出现无效志愿。
第三,高中阶段招生志愿预填表须由考生本人填写,家长签名确认,任何学校和个人都不得要求考生违背意愿填报志愿,也不要轻易相信个别学校乱承诺和不实宣传。考生志愿预填表须交给初中学校,并由初中学校统一组织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单报生由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其他单位和个人不能接受考生志愿预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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