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提供给大家的2016 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欢迎参考!
2016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资助范围
重点资助国家和省重点科研项目、重点或新兴学科专业、重点实验室、重点产业的学术带头人和业务骨干以及各单位急需培养的人才。
重点选派领域为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金融财会、国际商务、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教育、政法、宣传思想文化、医药卫生、防灾减灾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重点资助《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所列重点发展产业。即涉及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软件和服务外包、节能环保、物联网等江苏六大新兴产业应用型人才。
重点资助国别和区域的比较研究。
二、资助类别、期限和留学国别
江苏省政府留学奖学金项目出国留学人员分为三类:
(1)访问学者,在外时间为3至12个月(文科、管理、外语类进修一般不超过6个月);
(2)高级研究人员在外时间为1至3个月;
(3)课题组(含专项课题组、联合资助课题组)人员在外时间为1至3个月。
三、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获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
3.高级研究人员应当具有正高职称、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深的造诣、为本单位学科带头人,具有一年及以上的留学或国外工作经历,现担任系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大型项目总工程师或总设计师等,年龄不超过50周岁。
访问学者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于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申请人为本单位的业务骨干,年龄不超过50周岁。
课题组人员基本条件同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年5月25日以后出生),由3至5人组成,人员专业结构合理。研究项目已立项为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课题,与国外单位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在国外高水平科研机构有条件进行短期科研攻关、合作研究或产品研发,切实解决国内科研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难题。
4.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
申请人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其中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口试总分2分(含)以上;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一年(含)以上。
申报时暂不具备上述外语条件的可先由单位推荐上报,提供相当于英语4级水平的证书、成绩或证明材料(小语种只需单位证明)。录取为预备人选后,2016年9至11月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外语强化培训,并通过PETS5考试合格后方可派出。
5.申请人须在我校工作满两年。对于近年有公派出国(境)经历的申请人,其最近一次出国(境)(派出时间三个月以上)回校后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三年。已获得过国家政府留学奖学金和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出国留学两次及以上的人员,本年度已申请国家、省、校各级项目的人员,曾成功申请过出国项目、尚未出国、但仍在资助有效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材料要求
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材料同时采用网上报送和纸质报送两种方式,其中网上报送由校人力资源处统一办理。
1.个人报送材料
申请人需报送《2016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含《单位意见表》、专家推荐信)、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外单位邀请函、身份证(复印件)、职称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近5年代表性成果等相关材料。
2.学院报送材料
(1)申请人纸质(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
(2)《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请各单位务必于5月20日前将推荐人员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人力资源处(仙林校区厚生楼442),逾期省教育厅申报平台关闭将无法受理。联系人:常杉杉,联系电话:85891645,电子信箱:cssgood@163.com 。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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