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法考试卷三《民法》知识点:融资租资合同

  2016司法考试卷三《民法》知识点:融资租资合同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专栏给考生提供民法考点解读,希望对考生备考复习能有所帮助。

  融资租赁合同:

  ◇考试重点:

  融资租赁合同主要涉及合同的认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期满后租赁物的归属。

  ◇重点法条:

  《合同法》第 237 条、第 239-242 条、第 244 条、第 246-248 条、第 250 条。

  一、概念与特征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 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是租赁、买卖的结合体。

  融资租赁合同是有偿、诺成、要式合同(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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