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法考试报考人数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专栏为大家整理分享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考人数,欢迎考生前来参阅,根据历年司法考试通过率,希望考生能够更好的自我定位。
据中国普法网向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了解,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已经全部结束。全国共有58.8万余人报名,31个省(区、市)和港澳台地区报名人数均有不同程度增加,报名总人数比2015年增长21%。其中,广东、北京、山东、江苏、河南报名人数位居前五位。
据了解,58.8万余名考生将分布在全国31个省(区、市)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共计248个考区参加考试。考生可于9月9日至23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9月24、25日参加考试。
以下为历年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及通过率: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及通过率(截止至2015年)
年份 | 合格分数线 | 放宽地区分数线 | 通过率 |
2015 | 360 | 西藏:280分 | 预计9±1% |
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305分 | |||
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310分 | |||
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 |||
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 |||
2014 | 360 | 西藏:280分 | 预计10% |
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305分 | |||
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310分 | |||
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 |||
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 |||
2013 | 360 | 西藏:280分 | 预计9±1% |
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305分 | |||
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310分 | |||
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 |||
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 |||
2012 | 360 | 西藏:280分 | 10% |
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305分 | |||
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310分 | |||
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 |||
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 |||
2011 | 360 | 西藏:280 | 约10% |
内蒙、广西、新疆、宁夏四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五省的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305 | |||
四川、云南、贵州、甘肃、青海五省所辖的县(县级市、区)310 | |||
除以上十省(自治区)外,全国其他放宽地区:315 | |||
2010 | 360 | 315 | 约16% |
2009 | 360 | 315 | 约22% |
2008 | 360 | 315 | 约25% |
2007 | 360 | 320 | 22.39% |
2006 | 360 | 325 | 15.00% |
2005 | 360 | 330 | 14.39% |
2004 | 360 | 335 | 11.22% |
2003 | 240 | - | 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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