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报考我校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须在“备用信息”栏目填写报考导师(最多选报3人,姓名之间以“、”隔开),在“备用信息1”栏目填写复试科目(选定1门)。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必须按照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考试时间及科目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时间为 2016年 12月 24日 至 12月 25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报考点和我校公告。
3、初试科目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我校选用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为全国统考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主命题,考试范围详见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凡多门可选科目,考生必须在报名时选定一门,否则将由学校指定,考生不得变更。
4、复试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经初试合格考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时间在2017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采取综合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详见我校公告。以同等学力(以报名时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外),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七、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具体要求详见我校复试公告。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同时采取“函调”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九、录取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陕西省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2017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学制和学费
1、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
2、学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6000元/生·年,非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9000元/生·年。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0元/生·年,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2000元/生·年。
十一、奖学金和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
2、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6000元/年,二等奖学金3000元/年,三等奖学金1500元/年,受奖面100%。
4、学校与华为公司共同设立华为奖学金:一等奖学金6000元/年,二等奖学金3000元/年。
5、学校设立研究生科技成果专项奖励: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6、学校设有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根据岗位工作核发津贴。
7、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政策。
十二、注意事项
1、考生须牢记网上报名编号和密码,否则可能影响考试和录取。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提供考研参考书。需要参考书的考生请按照指定参考书目到书店自行购买,谢绝汇款。
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为广大考生提供优质的服务。考生如有需要,请直接来电或来函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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