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主管机关就3个职业在诉讼活动中的相互关系,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加强职业纪律约束,促进维护司法公正
B. 这些规定具有弥补履行职责上地位不平等,利于发挥各自作用的意义
C. 这些规定允许必要时适度突破职权限制、提高司法效率
D. 这些规定主要强调配合,不涉及互相制约关系的内容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检、法、司法部三机关的关系。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主管机关就3个职业在诉讼活动中的相互关系出台的一一系列规定,目的是加强职业纪律约束,促进维护司法公正,故A正确。根据《宪法》的规定,三个机关是平等的权力主体,故这些规定不是弥补履行职责上地位不平等,B说法错误,c错在不能为了提高司法效率,突破职权限制。D项中,三机关要求既有相互配合,也有相互制约,D说法片面,错误。注意,西方采用“三权分立”的分权制衡机制,中国采用的是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合作与监督机制,采用不同机制的理论基础是不同的。西方对权力,特别是国家权力抱有一定的怀疑性,认为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因此希望用“权力制约权力”,而中国特色的权力理论却对国家权力抱有一定的希望,希望权力间相互合作,共同为人民利益服务,虽然有制约,但是也有相互配合,最后达到和谐社会。故本题答案为A。
13 下列哪一种观点,不是分析实证主义 法学派的观点?
A. 不存在适用于一切时代、民族的永恒不变的争议或道德准则
B. 法学作为科学,无力回答正义的标准 问题
C. 法在本质上是内含一定道德因素的概念
D. 凡同道德对抗的法均是法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法在本质上是内含一定道德因素的概念”是自然法学派的观点,而分析实 证主义法学派认为,不论法是否与道德对抗均是法。故应选C项,其他三项均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
14 一消费者在甲省鞋类产品展销会上购买了乙厂生产的一双皮鞋,穿了不到一个星期,鞋底就脱胶不能再穿,找乙厂解决,乙厂与该消费者未能达成协议,两天后展销会结束。在这种情况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只能向乙厂提出赔偿
B. 只能向展销会举办者提出赔偿
C. 只能在向厂家提出赔偿后才能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提出赔偿
D. 既可以向厂家提出赔偿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提出赔偿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的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贝勾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据此条可知,D项为正确答案,注意这里的销售者指的就是乙厂。
15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A.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
B.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国家机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C.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
D. 中国共产党是多党合作的领导核心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不是国家组织形式,从本质上讲,政协不是国家机关,但是它同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活动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故A 项正确,不选;B项错误,当选。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和历史选择,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突出特点和优点。在这种制度体系中,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故CD项正确,不选。
16 某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称:“处女座、天蝎座不要,摩羯座、天秤座、双鱼座优先。”据招聘单位解释,因处女座和天蝎座的员工个性强势,容易跳槽,故不愿招聘,并认为按星座招录虽涉嫌就业歧视,但目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对此,应聘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
A. 将《劳动法》“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本案,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
B. 根据《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
C. 应聘者投诉缺乏法律根据,可对其批评教育或不予答复
D. 通知招聘方和应聘方参加听证,依据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例,对招聘机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要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因此,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是构成不合理的差别对待,是一种就业歧视,违反了法律的平等就业原则。因此,劳动监察部门要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公平正义基本原则的要求,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故B项说法正确。A项中,将《劳动法》的规定直接适用是运用成文法的正式法律渊源,而不是判例这个非正式法律渊源,更不是对法律漏洞的弥补,故A项说法错误。C项中,不是应聘者的投诉缺乏法律根据,而是用人单位违反了法律的平等原则,故C项说法错误。D项中,可以通知招聘方和应聘方参加听证,但是,应当首先适用中国的法律规定或者案例,如果中国没有相关的规定,才可以适用外国的规定,但是,本案中,中国法律有明文的规定,故D项中根据国外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说法错误。本题正确答案是B。
17 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之一,社区网格化管理是根据各社区实际居住户数、区域面积大小、管理难度等情况,将社区划分数个网格区域,把党建、维稳、综治、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信访等社会管理工作落实到网格,形成了“网中有格、格中定人、人负其责、专群结合、各方联动、无缝覆盖”的工作格局,以此建立社情民意收集反馈机制和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关于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创新社会管理,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 社会管理创新主要针对社会管理领域的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
B. 大调解格局是一种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
C. 社会管理创新要求建立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多种手段协调配合的管理和控制体系
D. 社区网格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一样,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依法治国要求在深刻把握社会运行的规律和特征的基础上,探索用法律手段强化社会管理的方式和方法,特别是针对社会管理领域中的重点人群、重点活动、重点区域以及重点行业。故A项说法正确。依法治国要求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解决社会纠纷的大调解格局和体系,即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故B 项说法正确。依法治国要求建立起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多种手段协调与配合的管理和控制体系,故c项说法正确。D项中,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我国宪法与法律中只有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不包括社区网络。故D说法错误。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
18 甲乙两国于l996年签订投资保护条约,该条约至今有效。2004年甲国政府依本国立法机关于2003年通过的一项法律取消了乙国公民在甲国的某些投资优惠,而这些优惠恰恰是甲国按照前述条约应给予乙国公民的。针对甲国的上述做法,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
A. 甲国立法机构无权通过与上述条约不一致的立法
B. 甲国政府的上述做法,将会引起其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C. 甲国政府的上述做法如果是严格依据其国内法做出的,则甲国不承担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D. 甲国如果是三权分立的国家,则甲国政府的上述行为是否引起国家责任在国际法上尚无定论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B。本题主要考查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对此可以总结为以下四点: (1)国内立法不能改变国际法的原则、规则。(2)国家不能以其国内法规则来对抗其所承担的国际义务或以国内法的规定作为违背国际义务的理由来逃避国际责任。甲国政府的行为违反了甲国与乙国缔结的条约,虽然符合其国内法,但是也不能成为其违反条约义务的理由,故c项错误。(3)国际法不干预一国国内法的制定,除非一国承担了相关魄特殊义务。制定怎样的国内法是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事情。一项新的国内法是否有效的依据是国家的国内法律体系。题中甲国立法机构通过怎样的国内立法是由甲国的国内法决定的,故A项错误。
(4)当国际法与国内法发生冲突时,从国际法的角度,如果一国优先适用其国内法造成对国际法的违背,该国对此应承担相应的国家责任,故B项说法正确。本题的另外一个考点在于可归因于国家的行为。国家责任的成立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行为可归因于国家,二是行为具有违法性。按照国际法,可归因于国家的不当行为有以下几种情况:立法帆机关的不当行为;国家行政机关的不当行为;司法机关的不当行为;经授权行使政府权力的其他实体机关的不当行为;实际上代表国家行事的人的不当行为;别国或国际组织交由一国支配的机关的行为;国家失职或放纵行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行为属于可以归因于国家的行为,甲国政府的行为违反了甲乙两国缔结的条约,故甲国政府的行为可以引起甲国的国家责任。故D项说法错误。
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A. 忠诚
B. 公正
C. 严明
D. 清廉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C。《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2条规定: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忠诚、公正、清廉、文明。所以,C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C。
20 秦代,某法官在审理一起案件时因疏忽大意而将无辜者判了死刑,则其行为应被认定为下列哪一种犯罪?
A. 贼杀
B. 不直
C. 纵囚
D. 失刑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D。贼杀指“害良日贼”,“无变斩击谓之贼”,即杀死、伤害他人以及在未发生变故的正常情况下杀人、伤人。
“不直”罪和“纵囚”罪,前者指罪应重而官员故意轻判,应轻而故意重判;后者指应当论罪而官员故意不论罪,以及设法减轻案情,故意使案犯达不到定罪标准,从而判其无罪;“失刑”罪,是指官员因过失而量刑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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