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考点:法的继承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考点:法的继承”,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考点:法的继承

  (一)法的继承的定义

  所谓法的继承,指不同历史类型的法之间的承接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受。

  (二)法的继承的根据和理由

  1.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决定了法的继承性;

  2.法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法的发展过程的延续性和继承性;

  3.法作为人类文明成果决定了法的继承的必要性;

  4.法的发展的历史事实验证了法的继承性。

  (三)法的继承内容

  1.法的基本术语、形式和技术可被继承,如基本的法律概念、法律解释方法、法律体系的结构等。

  2.有关公共事务方面的法律规定。

  3.有关反映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原则和规定。市场经济规律是一种客观规律,不同历史类型法之间可以继承。

  4.体现法的一般价值的原则可以继承。

  司法考试栏目推荐:

  2016年司法考试证书领取

  

解读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改革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2016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及时间汇总

  2017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内容

  2017年司法考试更名“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意见》

  2017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及与原司考区别

分享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