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所需面试用具及物品由考区统一配置。
五、面试考官的选聘和组成
(一)考官选聘
面试采取考官主考制度,考官须经省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设区市(考区)在面试工作开展前,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考官参与面试工作;考官不足时,可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提出申请,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从全省考官库中进行调配。
(二)考官组成
面试以组为单位,每个考评组由3名考官构成,设主考官1名(主考官尽可能由省级骨干考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统合评分。
(三)考官信息采集
各设区市要按时限和信息标准要求做好面试考官信息采集工作,并录入考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kaowu.ntce.cn)。面试考官信息标准和模版可在考务系统用户建立之后,登录该网站下载。
(四)考官考前培训
各设区市要在开考前,将参加面试的考官进行集中培训,详细解读面试流程,让考官熟悉掌握面试测评系统的操作,统一测评标准。
(五)考官考后考核
各设区市要在考试结束后,对参加面试的考官进行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对于考试工作推诿,不能准确把握测评标准,不能胜任面试工作的考官,要坚决取消考官资格,重新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六、2016年下半年面试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12月13日—12月16日(9:00-17:00);网上确认:12月13日—12月16日(9:00-18:00);考生网上在线缴费:12月14日—12月19日(9:00-17:00);面试:2017年1月7日—1月8日(考生人数多的考区考试结束日期顺延)。
(二)考区及考点设置
2016年下半年面试将根据笔试合格人员数量情况,设置考区和考点,原则上考试考点设置在2016年上半年面试的考点,如确实因考试需要调整考点,2016年12月6日前将面试考点填写申请表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将根据考生规模、考点布局、设备配备等因素对申请单位进行验收。
考点申报:2016年12月6日前。
考点验收:2016年12月15日前。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妥善做好面试各项准备工作。各考区要成立相应的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由设区市教育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做好人员配备工作,建设一支优质高效、战斗力强的专业化工作队伍,确保面试工作顺利实施。
(二)各考点要严格按照面试工作的要求做好考试设备和考试用具的配备、调试、安装和维护工作。
(三)各考区要做好面试测评系统的技术培训和模拟演练工作。要配备足够的面试测评系统管理员,并做好培训工作。在面试实施前严格按考试工作流程和规范,组织所有人员进行2次以上模拟演练,确保所有考务工作人员熟练掌握面试的每一个操作环节和操作规范。
(四)各设区市要加强对“考务管理系统”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系统信息安全。
(五)各考区要做好考试期间的用电等涉考相关保障工作。面试的抽题、成绩录入等环节均需使用计算机和局域网,要积极协调电力部门,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同时,考前应与公安、交通等涉考单位联系,保证考试安全。
(六)各考区要大力宣传和监督,做好服务工作,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对群众的咨询、举报及时回复,认真处理。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附件1-3.doc
1.江西省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点设置申请表
2.江西省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试题光盘申报表
3.江西省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考核情况表
江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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