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公告

  三、交费

  (一)交费方法。

  经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统一网上(www.ntce.cn) 支付报名费,在线支付银行列表详见附件2。交费至12月 23日截止。逾期不交费的考生即使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收费标准。

  报考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印发的桂价费函〔2013〕182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300元/人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350元/人次。已交费的考生,可在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打印后到考区主管单位领取收费收据,未领取收费收据的不影响其考试。

  四、准考证获取

  考生可于2017年1月2日-8日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五、面试考核内容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社会、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

  报考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选择面试科目须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面试内容请考生咨询所报考区的主管单位。

  有关面试内容和要求,详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考生可登录 www.ntce.cn 查询)。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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