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2016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2)报名方式

  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时,支教生须选择实习支教所在市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字样的考区为面试考区,其他考生须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读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市的考区(未标“实习支教师范生”字样)为面试考区。德州市考区的考生“报考省份”请选择“山东1”。

  (3)报名要求

  考生报名时要按规定选择考区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由于考区选择错误或报名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使用风景照、写真照等。照片中应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按规定要求选用,照片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现场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考生参加考试,相应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

  2.现场审核

  考生应在12月18日-20日持以下材料到各考区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由于各考区现场审核确认点的受理范围和受理时间不同,请考生仔细查阅,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各考区信息发布网址、咨询电话及现场审核确认点安排等请见附件。注意,支教生报名资审核工作不需到现场办理。

  现场审核时,考生提交材料如下:

  (1)以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原件(在读生可提交学生证原件(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③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以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原件;

  ③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明细等证明材料。

  (3)以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学生证原件(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③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还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支教生网上报名完成后,由派出高校,支教所在市、县(市、区)教育部门,支教学校统一为支教生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支教生报考不需本人到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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