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12月16日至19日,其中,支教生报名时间为:12月18日-19日。
重要提示:支教生是指由山东省教育厅统一选派、目前正在农村中小学实习支教的高校在读师范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教师〔2016〕2号)和《山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鲁政办发〔2015〕60号印发)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做好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鲁教师字〔2016〕10号)要求,山东省组织选派高校在读师范生到农村中小学校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实习支教工作。为减少报名、考试对支教工作的影响,自2016年下半年起,考试报名系统中,在原来考区的基础上为满足面试报考条件的支教生增设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字样的考区,符合报名条件的支教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报名时选择支教所在地威海“实习支教师范生”考区,在支教地威海报名和参加教师资格面试,并且不必到报名现场审核,经威海市教育局和选派高校审核后,考生本人及时网上缴费即可。支教生选择“实习支教师范生”考区前,请务必向派出高校实习指导老师咨询是否具备在威海参加考试资格。普通考生和不具备威海考试资格的支教生,误选“实习支教师范生”考区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面试,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方式
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考生报名时“报考省份”请选择“山东1”。“面试考区”的选择,在威海的支教生须选择威海市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字样的考区为面试考区,其他考生请选择“威海”考区(未标“实习支教师范生”字样)为面试考区。
(3)报名要求
考生报名时要按规定选择考区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由于考区选择错误或报名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使用风景照、写真照等。照片中应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按规定要求选用,照片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现场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考生参加考试,相应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