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山东枣庄教师资格证面试公告

  (2)报名方式

  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时,实习支教师范生须选择实习支教所在市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字样的考区为面试考区,其他考生须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读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市的考区(未标“实习支教师范生”字样)为面试考区。报考省份考生“报考省份”请选择“山东1”。

  (3)报名要求

  考生报名时要按规定选择考区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由于考区选择错误或报名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使用风景照、写真照等。照片中应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按规定要求选用,照片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现场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考生参加考试,相应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

  2.现场审核

  普通考生应在12月18日-20日持以下材料到各区(市)面试报名现场审核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由于各区(市)现场审核确认点的受理范围和工作时间不同,请考生仔细查阅,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各区(市)信息发布网址、咨询电话及现场审核确认点安排等请见附件。

  (1)以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原件(在读生可提交学生证原件(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③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以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原件;

  ③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明细等证明材料。

  (3)以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学生证原件(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③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还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支教生网上报名完成后,由派出高校、支教所在区(市)教育部门、支教学校统一为支教生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不需支教生本人到现场办理。我市支教生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由山亭区教育局统筹协调,支教生报名资格审核确认点为山亭区教育局师训股。

  3.网上缴费

  (1)缴费截止时间:12月21日

  (2)缴费要求

  所有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缴费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支教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后及时完成网上缴费工作。

  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3)收费标准

  面试收费根据《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4]84号)规定执行,每人次收费240元。考试费一旦缴纳,即入省级国库,无法退费,请考生注意。

  4.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7年1月2-8日。

  5.参加面试

  (1)考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7年1月7日、8日,考生所在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

分享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