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审核及信息确认。
1.时间和地点:2016年12月18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本人到青岛考区任一信息确认点(详见附件1),办理报名资格审核和信息确认手续。
2.现场审核须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下同)。
(2)考生毕业证书原件。驻青普通高等学校3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可不提供毕业证书,但须提交本人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和在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
(3)青岛市户籍考生,提交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单页)原件;工作单位在青岛市的外地户籍考生,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社保缴费明细证明。
支教生不必到报名现场审核,经支教所在地市教育部门和选派高校审核后,考生本人及时网上缴费即可。
(三)网上缴费
现场审核通过后,于2016年12月21日前进行网上缴费。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4]84号)规定,面试每人次收费240元。
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四)打印准考证
2017年1月2日-8日,完成面试报名的国考人员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省考人员面试报名
(一)现场报名。
2016年12月16日、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省考人员不需网上报名,直接到青岛市教育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市北区延安一路29号乙)办理资格审核和报名手续,领取《面试通知单》。
(二)现场审核须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考生毕业证书原件。
3.青岛市户籍考生,提交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单页)原件;工作单位在青岛市的外地户籍考生,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社保缴费明细证明。
4.考生本人《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
5.考生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6.面试费每人240元。
四、面试安排
2017年1月5日,完成面试报名的国考人员和省考人员登陆“青岛教育人才网”(http://chushi.qdedu.gov.cn/rencai/),查询面试具体安排,按要求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