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成绩公布
面试结果可于2017年2月21日后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查询。
为缩短考生获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时间,教育部考试中心不再为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制发纸制合格证明。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自行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作为必要材料之一,提供给认定机构使用。
二、原省考笔试合格人员面试工作
参加2012年山东省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简称“两课”)考试,各科成绩均合格,持有“两课”考试合格证的考生,符合上述第一项第(一)款1、2条件,可报名参加2016年下半年我市组织的面试。有关要求:
(一)此类考生不参加国考面试。该类考生的面试工作按原省考面试要求组织实施。
(二)2017年,原山东省颁发的“两课”考试合格证将全部过期,不再有效。2017年及以后,山东省不再组织原省考笔试合格考生的面试工作。
(三)报名及材料审核时间。2016年12月18日-20日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正常报名及材料审核。
(四)报名及材料审核地点。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教育局,具体地点见附件1。
(五)测试标准及内容。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依据《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进行,分为面试和试讲两个方面。面试和试讲结合在一起一并进行,面试时间为5分钟,主要考察仪态仪表、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等;试讲采取说课的形式,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及讲解的技能。两项测评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抽取试讲课题后每人准备时间为30分钟,说课参考教材详见附件2。
(六)报名须持材料要求同国考。
(七)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7年1月4日-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东营市教育局503房间。
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做到诚信参考,若出现考试违规情形的,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山东省不再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面试(含省考面试和国考面试)及认定工作。
(二)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考生报名,对违反规定造成信息有误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能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进行面试报名操作。具备省考面试报名资格的考生,报名方式和要求请查阅本公告有关规定(市教育局网站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四)参加2016年下半年之前国家教师资格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16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五)国考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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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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