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原省考笔试合格人员面试工作
参加2012年山东省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简称“两课”)考试,各科成绩均合格,持有“两课”考试合格证的考生,符合上述第一项第(一)款1、2条件,可报名参加2016年下半年我市组织的面试。有关要求:
(一)报名、现场审核确认、缴费:12月18日-20日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确认、缴费。
1.以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原件;
(3)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4)有效期内的省考“两课”合格证(在济南市取得“两课”合格证的考生无需提供);
(5)一张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背面写清姓名、身份证号、申请教师资格类别)
2.以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原件;
(3)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明细等证明材料。
(4)有效期内的省考“两课”合格证(在济南市取得“两课”合格证的考生无需提供)
(5)一张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背面写清姓名、身份证号、申请教师资格类别)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4]84号)规定,面试每人次收费240元。考生须在原“两课”考试报名所在县(市)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和现场确认,不受理跨区考生确认。未经现场审核或审核通过但未及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二)准考证领取:12月27日-28日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证件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在济南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永庆街3号)103室。
(三)省考面试时间及成绩公布
我市组织的省考面试从2017年1月7日开始,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果将于2017年2月21日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www.jnedu.gov.cn)公布。
(四)省考面试内容
省考面试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五)省考面试流程
1.抽题。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的面试时间到考点报到、抽题。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4.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5.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六)教材要求
参加原山东省统一组织的“两课”考试合格,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考生;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的考生,请根据所申请专业自备教材(一本学生用书),面试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时提供给工作人员。
(七)2017年,原山东省颁发的“两课”考试合格证将全部过期,不再有效。2017年及以后,济南市不再组织原省考笔试合格考生的面试工作。
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做到诚信参考,若出现考试违规情形的,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山东省不再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面试(含省考面试和国考面试)及认定工作。
(二)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考生报名,对违反规定造成信息有误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能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进行面试报名操作。
(四)参加2016年下半年之前国家教师资格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16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五)国考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点击下载>>>
2016年下半年济南市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现场审核确认点安排表.docx
2016年12月15日
教师资格证考试栏目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