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
面试拟于2017年2月25日进行,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7时50分前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新办公楼内(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36号)。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的人数与录用计划数的比例为1:1。
(二)体检
体检于2017年2月27日进行,请进入考察(体检)考生于当天上午8:00在总队新办公楼1楼大厅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招录机关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秀慈, 0771-5883827、13558483111。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下载:1.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4.待业证明(样式)
5.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新办公楼地址
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
2017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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