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7年2月24日下午1:30分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家物资储备局深圳办事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路3009号国贸商住大厦13楼),可乘坐地铁罗宝线至国贸站下,由B出口出站后步行至南湖路。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2月27日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暂由考生承担,待正式录用后,可凭单据报销体检费用。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七、注意事项
1.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 考生面试期间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 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直接通知到考察人选。
4. 请面试考生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如联系方式出现变动,请及时告知我办。
联系方式: 0755-82206885、13926519285(电话)
0755-82252652(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2.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3. 待业证明(样式)
国家物资储备局深圳办事处
201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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