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支持制作展示一批专栏板报。在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市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板报送基层”活动,“三月三”期间在集中开展民俗活动的地方进行集中展示,在宣传月期间送到各乡镇、社区、少数民族聚居村屯和民贸民品企业轮流展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场所。
四是支持宣传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自治区财政出资通过专栏、专版形式,在当地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上,大力宣传各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先进事迹。例如,在各种新闻媒体、自治区民宗委官方网站上宣传15个左右的全国、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事迹。
五是支持宣传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全区各地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辉煌成就,宣传少数民族拼搏向上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