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1、体检时间定为2017年3月10日。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2的比例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名额,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聘用公示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在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于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22日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阿图什市人力资源市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六)岗前培训
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到阿图什市巡逻防控大队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结束后不能胜任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的将不予聘用。
(七)聘用方式及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试用期为1个月,培训期为2个月。培训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享受辅警工资待遇,工资2600元,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阿图什市公安局纪检办公室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凡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原则执行,凡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严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视情节严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相关事项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阿图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络信息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08—4239320
举报电话:0908—4220203
附件:
2017年阿图什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辅警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2017年阿图什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辅警工作人员政审表.xls
阿图什市公安局 阿图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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