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由娄底市委办公室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文字写作,不考其他内容,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将按照《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规定执行,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70%、面试成绩的30% 比例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名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在具有相关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体检结束后,娄底市委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就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以及与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遴选人员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分别在娄底党建网、娄底红网、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娄底市委办公室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试用与调入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并进入娄底市委办公室相关科室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如胜任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调入规定,经娄底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相关手续。如不胜任,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试用与调入方式与前一批人员相同。正式调入后,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符合任职条件的,可明确为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娄底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娄底市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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