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办小学入学安排
1.学校应按区教育局确定的相对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招收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2.选择申请在实际居住地就读小学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3.本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居住本区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就近入学。
4.2017年凡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报名信息核对通过的,按照《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本区房产证情况、《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年限等先后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2017年,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6月30日。
(五)民办小学招生入学
1.4月24日-4月26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家长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www.shrxbm.cn)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报2所民办小学。
2.报名成功后,家长必须于5月5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民办报名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本人照片,未上传照片的学生将不能参加民办学校面谈。
3.5月6日-5月7日为民办小学面谈时间。面谈时,学生凭面谈通知,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证件。学校要对家长提供的相关材料和证件进行核对。
3.5月8日-9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5月11日-12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工作。5月16日,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将新生录取名单通过网络上报区教育局。
(六)招生日程安排
3月15日前,上网公示2017年虹口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信息。公办小学完成《招生公告》的张贴工作。
3月18日-4月7日,公办小学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3月25日-4月7日,民办小学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4月8日-23日,小学适龄儿童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
4月23日,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
4月24日-26日,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5月5日,上传民办小学报名的学生照片截止日。
5月6日-7日,民办小学进行面谈。
5月8日-9日前,民办小学第一志愿录取。
5月11日-12日前,民办小学第二志愿录取。
5月27日-28日,全区各公办小学报名验证;各小学联合招生组设点接受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对象、外省市学生报名验证;区特教康复指导中心(天宝西路242弄40号密云学校内)接受残障儿童报名验证。
6月30日,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8月15日前,完成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