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关于随班就读学生的入学
五年级随班就读的学生,按市教委“随班就读”的原则,可直接升入我区相应学校的六年级继续随班就读。
三.民办学校招生
1.本区民办学校的招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精神,统一纳入我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跨区招生。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学校招生简章须于3月15日前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经审核通过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面谈范围、收费标准和“三个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等。
2.4月24—26日,有意愿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可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www.shrxbm.cn)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4月27—29日,有意愿就读民办初中的五年级学生可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报3所民办初中。报名成功后,家长必须于5月5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民办报名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本人照片,未上传照片的学生将不能参加民办学校面谈。
3.民办学校要规范面谈程序和方法。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环节,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或测试。民办学校的面谈过程向市和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学生凭面谈通知,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证件,参加民办学校的面谈,参加民办初中面谈的学生还需携带《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面谈时间为5月6—7日。
5.民办学校招生实施按志愿分批次录取办法。5月8—9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5月11—12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5月14—15日进行第三志愿录取(仅限民办初中)。学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工作。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5月16日完成,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
四.招生纪律
1.各中小学应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学生和家长宣传今年的入学办法,认真做好学生的考试、毕业、发证工作,并把毕业和入学的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区招生考试中心。
2.各中小学应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招生入学工作,不得擅自改变。未经批准,学校不得用任何名义进行以小学毕业生为对象的学科、科技、体育、文艺竞赛和其他联系活动。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3.3月18日—4月7日,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向社区学生及其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成果等。3月25日—4月7日,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但不得组织学生入学报名,不得进行纸笔测试,不得对学生进行面谈,不得收取学生简历(包括各类获奖证书)。各学校应提前做好“校园开放日”的活动设计和运行方案,并上报教育局职能科室备案,活动方案需通过学校网站、张贴通告等形式告知社区和家长。
4.为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和入学工作的纪检与监督,教育局成立由教育党工委、纪工委、行政参与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监察小组,以确保正常的招生秩序和入学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5.各学校、区招生考试中心、区教育局各级工作人员,应在区教育党工委和教育局的领导下,认真学习领会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招生工作。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以权谋私、营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6.为积极、稳妥地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改革,做好有关招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区教育局中教科、小幼教科、科艺体卫科、招生考试中心应做好接待工作,并及时负责地处理好有关问题。
2017年徐汇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 内容 |
2月24日 | 公布2017年徐汇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
3月15日 | 公布2017年徐汇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具体事项(包括:公办小学招生划片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学校、项目和计划;公办初中入学方式等),以及按规定须向社会公布的其他有关招生入学信息 |
3月18日—4月7日 | 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
3月25日—4月7日 | 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
4月1—10日 | 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 |
4月10日 | 1.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2.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截止日 |
4月8—23日 | 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
4月15—16日 | 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 |
4月22日 | 完成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 |
4月23日 | 全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 |
4月24—26日 | 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
4月26日 | 初中入学电脑派位 |
4月27—29日 | 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
5月5日 | 上传民办中小学报名的学生照片截止日 |
5月6—7日 | 全市民办小学、民办初中进行学生面谈 |
5月8—9日 | 民办学校第一志愿录取 |
5月11—12日 | 民办学校第二志愿录取 |
5月14—15日 | 民办学校(限初中)第三志愿录取 |
5月27—28日 | 全市公办小学报名验证 |
6月30日 | 1.全市公办小学、初中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2.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
8月15日前 | 各小学、初中完成向小学一年级新生、初中六年级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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