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近期一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相片一张,背面写上姓名,所提供照片应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站(www.jszg.edu.cn)上所传照片一致。
(6)思想品德鉴定表。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并加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公章且认定合格。
(7)考试合格证明材料或免试申请材料: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提交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自行打印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符合免试条件的申请人提交本人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须含教育学、心理学等全日制教育类课程修习成绩及毕业教育实习成绩,成绩单中未注明教育实习成绩的需提交在校期间的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复印件)
(8)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在当地参加社保的缴费证明、明细等材料。
(9)质量较好的纸质档案袋,上面写清本人姓名,申请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
注:必须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材料,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
(三)体检安排。
时间:2017年4月1日上午7∶00。
地点:东昌府区人民医院聊城大学院区(聊城市东昌府区湖南路1号)。咨询电话:8506663。
教师资格申请人自行在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打印《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认真填写姓名等基本信息,并在体检表的右上角注明电话、学段学科(如小学语文)及提交材料时编的档案号,并贴好一寸照片。本人持身份证、体检表按时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情况,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查或复查。体检时需空腹,到指定医院后自行缴费,凭缴费单据体检,体检完成后,将体检表交回一楼导医台,自行带走者体检无效。
(四)证书发放。
请在5月22日、23日到东昌府区教育局政工科204房间领取证书。咨询电话:824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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