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测试
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测试应知应会语文基础知识、国内时事政治、《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准考证领取:参加笔试人员根据通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4、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男、女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超过3:1的,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达到1.5:1不到3:1的,按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襄阳市公安局交警网(http://www.hbxyjj.gov.cn)、报名点张贴公告等方式,提前通知考生。
(三)测试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并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成绩查询:襄阳公安交警网(http://www.hbxyjj.gov.cn)
六、体检
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政审
按照有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拟招聘对象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按照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统一在襄阳公安交警网(http://www.hbxyjj.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不予聘用而出现缺额,再按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九、确定人选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派遣机构与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警察支队辅警岗位工作。
十、工资待遇及其他说明
1、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局全额保障,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等。
2、未尽事宜由襄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襄阳市公安局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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