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丹徒区2017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五)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注意:在职人员应由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思想品德意见。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应由就读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提供思想品德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提供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其中有无犯罪记录情况也可由公安部门填写。

  (六)有效的《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以及未经学校统一组织申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 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档案部门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 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办或档案部门公章)。

  3. 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 个人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备注栏内标注“师范”字样(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 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原件)。

  6. 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七)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八)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使用A4纸单面复印。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申请人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申请人应将 “教师资格认定资料袋封面目录”(附件1)贴在纸质档案袋的封面,并按要求顺序放入相应的证明或材料。

  (九)现场审核确认受理时间: 上半年为2017年4月25日和4月26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下半年另在丹徒教育信息网www.dtjy.gov.cn发布通知。

  地址:镇江市丹徒区教师发展中心316室(镇江市丹徒新城长香东大道906号镇江市宜城中学旁)。

  咨询电话:88976011、80897821、80897808。

  五、网上报名步骤及注意事项

  (一)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取得《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其他申请人员,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首次进入系统,点击“注册”进行申请,根据系统提示,确认网上申请协议。

  (二)全国统考合格人员注册时,先正确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考试合格证明编号,再选择认定机构与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申请人所申请的资格种类、任教学科均按照《考试合格证明》上的内容自动生成,不可更改。

  申请人员注册时,先选择申请的资格种类、认定机构和任教学科,再依次选择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填写身份信息。

  (三)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其他申请材料。

  注意:所填姓名应与身份证一致;“毕业学校”按毕业证书填写,如果系统中检索不到学校名可以自行添加;“工作单位”的名称应与单位公章字样一致;“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个人简历”从初中毕业后起按照时间先后填写,必须填写到现阶段,填写高等教育学习经历时在“职务”中注明学习形式(如全日制、成人、电大、函授、自考、网络等)及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大专等);上传照片时建议将像素设为114(宽)×156(高)

  (四)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

  (五)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您已完成注册!”的提示。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密码找回邮箱等信息。随即点击“登录系统”按钮,进入申请人登录页面进行登录,获取报名号并查看您的注册信息是否显示正常。

  (六)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申请系统,对申请信息进行修改。

  (七)申请人应在现场确认前及时登录网上申请系统,打印出申请表。

  注意:选用PDF格式导出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纸质申请表内容和网上填写内容应完全一致,申请人在申请表第2页承诺书上亲笔签名,在第4页备注栏内注明自己过去取得的教师资格的种类、证书号和取得时间。申请表封面和第3页不得手填、涂改。

  (八)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证书照片粘贴页、在职在编教师证明、学习成绩证明等表样详见附件。

  六、其他

  区教育局在接到公民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后,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确认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符合法定认定条件且认定通过的人员名单以“公示”的形式公布 在“丹徒教育信息网”(网址链接:www.dtjy.gov.cn)的通知公告栏上。申请人需在“公示”期结束后规定的时间内(另行通知),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丹徒区教育局人事科421室领取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点击下载>>>

  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附件材料.rar

  丹徒区教育局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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