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交费
1.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成功视为报名程序完成。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费不予退还。
2.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28日20:00。
3.北京地区专业阶段考试报名费每科60元;综合阶段考试科目报名费(上、下午)120元。
4.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8月15日后登陆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报名资格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五、专业阶段考试考区设置
北京地区考区设置以天安门为中心点,划分成东南区、西南区、东北区和西北区四个考区。
六、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8月7日至23日期间(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9月18日至9月30日、10月9日至10月11日期间(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辅导教材与考前辅导
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7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7年)》,编写专业阶段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试题汇编,以及经济法规汇编。
报名人员可到北京注协考试部购买考试辅导教材,同时免费赠送北京注协培训网相应考试科目的网络辅导课程。详情请关注北京注协网站售书通知。
考前辅导报名请登录www.bicpaedu.com(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网)。辅导咨询电话:400-650-6549。
八、专业阶段考试免试办理
符合办理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的报名人员,请于5月15日至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周六、日休息)期间,携带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高级技术职称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和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及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到北京注协考试部办理免试资格审查,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九、考试报名费发票的开具
报名人员如需领取发票,请持《交费确认表》于2017年5月15日至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周六、日休息)期间到北京注协考试部办理。
十、报名人员信息获取渠道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址:www.cicpa.org.cn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网址:www.bicpa.org.cn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微信号:bicpaweixin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部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5层507室
北京考办咨询电话:68980880、88221082
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络报名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财政部考办电话010-88250110(工作日8:00—11:30,13:00—17:00)
附件: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
北京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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