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随州中考招生考试政策公布”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求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随州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随教发〔2017〕3号)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为确保全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017年公办优质普通高中实行名额分配招生与中考统一招生相结合,名额分配招生是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结合随州实际,将优质普通高中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按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平均分配到招生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在划定的招生录取分数线内按分配的名额录取,初中学校未完成的名额分配生计划转为统一招生录取计划。其它普通高中实行统一招生。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名额分配”招生实施方案另文下达。
(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
根据各学校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自主确定招生计划。
二、招生范围
(一)普通高中招生
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各县(市、区)所属普通高中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招生。
(二)中职学校招生范围
面向市内外招生。
三、志愿填报
(一)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符合中考报名条件的考生,按以下要求填报志愿。
1.网上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填报志愿工作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由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填报志愿以初中统一组织为主,原则上要集中组织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填报志愿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
考生在法定监护人的监护下,考生在就读学校或在考生家中自主填报、修改志愿。网上填报志愿前,各县(市、区)招考办向考生下发初始用户名和密码。考生用初始密码登录后,必须修改密码方能进行填报志愿操作。考生填报志愿时,要依据本人意愿选择填报的批次、学校,考生所填志愿在网上提交后方能生效,为确保志愿生效,考生应在提交志愿后,对所填志愿进行检查核对。
填报志愿前,考生及其监护人应充分了解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招生学校情况及相关注意事项,慎重选择,妥善填报,要保管好自己的填报志愿密码。因考生及其监护人原因,造成志愿错填或漏填,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在考生填报志愿前,要组织网上填报志愿的培训和演练,使考生熟悉网上填报志愿流程。市招考办向社会公布全市中考成绩、学校分批、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资格线等相关信息。
3.学生可以填报2个批次的志愿,各批次设2个志愿。已被“名额分配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填中考志愿。
4.对招录不足的学校,在该校所在批次录取结束后,由学校在批次线上征集志愿,在下一批次录取前,报市招考办批准、录取。
(二)填报中职学校志愿
考生在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同时填报中职志愿。填报志愿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直接填报中职志愿,而没有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考生,将优先录取。参加中考的应届考生具备填报“五年制”学校(专业)志愿资格。
四、中考成绩呈现方式
将考生总成绩划分为高分段(A)、中分段(分数)和低分段(C)方式呈现。A等考生报考“招生范围”内的任何一所学校,都将被录取。
五、划线
根据全市中考成绩水平和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对各批次确定录取新生的最低成绩标准,即批次资格线。
六、录取
(一)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遵循考生志愿和依批次顺序录取。
2.普通高中只能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
学生凭市招考办核准、学校发的《随州市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和中考准考证到录取学校报名就读,普通高中学校和学生按省教育厅规定在省学籍管理网上确认注册学籍。
凡逾期不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者,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按《湖北省中小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处理,概由违规学校或违规学生及其家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3.普通高中录取批次。
(1)提前批:优质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等。
(2)第一批次:随州市一中、随州市二中、随县一中、广水市一中、曾都区一中。
(3)第二批次:随州市欧阳修中学、随州市汉东中学、随州市实验中学、随州市白云高中、随县二中、广水市实验高中、广水市二中、广水市四中、广水市三中、广水市育才高中、广水市益众高中、广水市文华高中、曾都区二中。
4.录取日程安排。
7月2日前,市招考办向各县(市、区)下发考生网络填报志愿的初始用户名和密码。
7月5日前,市招考办公布考生成绩、批次资格线和“名额分配生”。
7月7日-9日,填报志愿。市招考办负责监控网报志愿信息,适时反馈给县(市、区)招考机构查漏、纠错、督办到位。
7月12日-13日,报送网报志愿信息盘,市招考办确认网报志愿信息。
7月15日,提前批录取。
7月15日-16日,办理第一批次学校录取手续。
7月19日-20日,办理第二批次学校录取手续。
(二)中职学校录取
参加中考的考生以及未参加中考的应、往届初、高中学生具备录取到中职学校的资格。中职学校招生在省中考招生平台上录取。中职学校录取可以分两段,集中录取时间与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间同步,补录截止时间为10月上旬。禁止在普通高中就读注册中职学籍。
七、收费
各校要严格执行省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务必在招生前通过学校公示栏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本学校收费标准。
八、特长生招生
学校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必须事先向市教育局申报,按照市教育局批准意见,制定招考方案和组织专业测试。市教育考试中心在考试期间派人到招生学校巡视指导招生工作,具体招录办法另文下发。申报招收特长生计划控制在该校的招生总计划的3%以内。第一批次学校招收特长生分数控制在批次线下50分以内,第二批次学校招收特长生分数不得低于中考招生最低控制线。
九、优录
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中考招生优录材料报送和审核工作的通知》(随教文〔2017〕22号)执行。
十、工作要求
中考招生考试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发展,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必须要有严密的组织和制度作保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中考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各招考机构要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各初中学校要成立中考工作领导小组和专班,负责领导和组织学生参加中考、“名额分配”招生推荐申报等工作。各普通高中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组织招生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初、高中阶段学校要将招生考试改革的内容、方法、程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广泛宣传,特别是要加强“名额分配”和“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宣传。各地、各校要规范招生宣传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保证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三)强化制度建设
1.强化公示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初中、普通高中要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确保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序、高效、阳光运行。公示内容:招生考试工作方案,招生计划,统一划定的录取资格线,招生办法,特长生招生办法,“名额分配”招生报名条件、申报推荐程序和推荐名单,优录加分的学生名单,录取结果等。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违规乱收费,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2.强化保密制度。加强考试信息安全管理,未经许可,不得将考生个人信息擅自公开或提供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3.强化监督制度。纪检监察、教育督导等部门对考试过程和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要尊重考生的意愿,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严禁强迫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志愿,严禁代填、代改志愿。初中毕业生学校不得限制或强迫初中毕业生选报志愿,不得更改学生上网密码,不得扣压学生的学校录取通知书;招生学校不得进行有偿招生、不得擅自向考生许愿抢拉生源、不得虚假宣传误导考生搞恶性竞争,不得招收已被他校录取的学生。
举报电话:市教育局:3590775;市教育考试中心:359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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