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文科类各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250元,理科类各专业学费每生每年6410元,音乐类、美术类各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0000元[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
住宿费:每生每年1300元[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我省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粤价〔2008〕150号),江门市物价局《关于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的批复》(江价〔2009〕257号)]。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操作按国家和银行的规定执行。
2.设立国家级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学年。
3.设立一系列社会资助的奖助学金。江门市政协扶困助学金最高额度为5500元/人?学年;江门市潮资企业联谊会奖学金2500元/人?学年; “有名氏励志奖学金”(100万元基金,利息用于奖学)1000元/人?学年;五邑慈善会奖学金2000元/人?学年;香港台山商会助学金2000元/人?学年等。
4.学校设立奖学金,最高额度1000元/人?学年。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0-3725289、3725908
传 真:0750-3725908 联系人: 涂老师,陈老师
电子邮箱:jmptzsb@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jmpt.cn
招生网址:http://zsxx.jmpt.cn/
招生qq群:293050975
官方微博:weibo.com/2804414062
第三十四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江门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处
监督电话:0750-3725073
传 真:0750-3725357 联系人:杨老师
电子邮箱:jmptjcsjc@126.com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适用于江门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如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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