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各项改革不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快实施,文化体制改革基本完成,经营性文化单位实现转企改制,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明显,在如期全面完成三年医改任务基础上,今年的各项工作继续扎实推进,农村改革继续深化,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取消农业水费和农技服务费如期实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推进,政府职能加快转变。
(六)民生得到进一步改善。我们坚持把稳增长和惠民生紧密结合起来,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投入力度,让城乡居民在改革发展中得到更多更公平的实惠。就业较快增长,新增城镇就业6816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6万人。社保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6.2%,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基本医疗费用起付线外全报销。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247元/月和106元/月。建立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老年人高龄津补贴制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继续推进,新建廉租房230套、经济适用房30套、公租房350套,改造棚户区9.37万平方米、农村危房XX户。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科技工作成效显著,申报国家、省、湘潭市科技项目45项,专利申请量158件,教育事业取得新进展,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学前教育加快发展,高考一、二本上线率达到34.76%,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二中新校区投入使用,一职新校区加快建设,建成义务教育合格学校36所,人才引进力度加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加快,全民健身蓬勃开展,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建综合文化站18个、农家书屋716家,群众性文化活动广泛开展,文艺创作成果丰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加强,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85.9%。省级文明城市通过复查,省级卫生城市顺利通过验收。创新社会管理取得新成效,群众工作深入开展,社会治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全面加强。国防教育、民主法制、人防、统计、物价、史志、档案、妇女儿童、民族、宗教、侨务、对台等各项事业都有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