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7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通过资格初审并已交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收费标准及开具财政统一收据时间
按照相关收费文件规定,执业药师收费标准为85元/科;需开具财政统一收据的考生,请于10月9日——10月17日携带准考证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市八一路云水瑶路口往里200米,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4办公室)开具收据。
(六)考试大纲
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职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知》(2017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请应试人员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16年第1号和2017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封面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进行作答。
(二)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并做好考后资格复审工作。
(三)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等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或试卷答案雷同,将给予考试无效的处理决定。考生在考试中要认真检查填涂信息,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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