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
但因本条第3款第(2)项、第四款第(1)(2)项规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8、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如不属违纪的,应允许其另找工作。
如属违纪或本人愿意回原籍的,甲方必须收回《劳动手册》、外来人员就业证》及《暂住证》,并出具证明领回其全部保险金。所交的养老保险金,乙方属城镇户口的,保险关系予以保留;农村户口的,除开除、自动离职、劳教、劳改的以外,年投保险在扣除5%的管理费后,一次性全部退还本人作为还乡补助费,不再享受其它补助金。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