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以上措施,截至10月底,我市城镇新增就业5959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749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58人,扶创业带就业实现创业455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96.1%、91.4 %、92.1 %和92.9%;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3%,比计划控制率低0.67个百分点。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1813人,已就业1633人,就业率90.1%,100%完成目标任务。
预计2017年12月,我局以上就业指标均能顺利完成。
(二)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一是社会保险基本保障实现“四提高”。“一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2017年1月起待遇提升至每人每月135元,比上年提高35%。“二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补助标准,2017年,政府缴费补助在省规定的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每人每年50元,分别达到80元、110元,增幅超50%。“三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缴费补助标准,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420元,比上年提高10%。“四提高“全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今年1月1日起,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增发养老金191.20元,目前我市企业平均养老金达到1858.84元/月,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人均增发养老金258.65元,并按照规定时间依时通过银行划入离退休人员账户。二是实施社会保险费率优惠政策。从2017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由1.5%降至0.8%,个人费率由0.5%降至0.2%。从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由0.8%降至0.5%,个人不缴费。从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在2015社保年度的基础上统一下调0.05%。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2017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实施,我局牵头联合相关单位拟定养老改革工作计划并成立了市改革领导小组,并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各项资金测算。四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预存资金分配全面落实到村。今年我局着力解决征地社保预存资金历史遗留问题,大力推进征地社保资金分配。对于征地社保资金产生的利息问题,积极联系银行对征地每个批次每个村委会划账情况逐一核算落实。在各方配合以及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我市社保资金4141.8万以及利息391.93万全部划拨至村委会。五是首设家庭病床试点扎实推进大民政建设。为完善我市医疗保险体系,通过我局前期审查,我市人民医院社区服务中心和沙坪卫生院成为我市首批家庭病床定点医疗机构,为群众提供更优质、实惠、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受到群众特别是老年和长期病患者的大力欢迎。目前已累计建床54人次。六是积极推进社保扩面征收工作。积极与工商、地税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合力利用多方工作优势,督促企业依法参保。强化劳动监察力度,通过日常巡查、举报专场、专项检查等方式,对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责令限期为员工参保。积极开展稳岗补贴政策,减轻企业成本,促进企业参保。对依法参保并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本市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减轻企业成本。今年,全市“稳岗补贴”申报企业共46家,经审核,符合条件共6家,发放“稳岗补贴”总额达62.5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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