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复试录取
(一)复试一般在4月中、下旬结束。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旅游管理、会计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具体的录取办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
(四)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中注明。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中进行,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具体加分工作详见我校通知(国家线下来前后)。
九、奖助体系
我校参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政策,将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等)。有关制度的详细情况见我校《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置》(网址:http://yjs.ahnu.edu.cn/post.html?id=4349)。
十、注意事项
(一)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填写手机号码、详细通讯地址,并且确保通信畅通。
(二)我校及时将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公布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不另发纸质通知。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考生进行复查。对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务必于2017年11月6日上午9:30-11:30到我校研招办(地址:花津校区行政楼209室)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补。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五)未尽事宜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十一、联系我们
(一)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yz.ahnu.edu.cn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行政楼209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553-5910126
(二)各培养单位联系电话
网址:http://yz.ahnu.edu.cn/4485/view
特别提醒: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18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文件为准,请考生务必关注更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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