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关于国家机关的职权,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无权决定设立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
B.国务院有权批准自治州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C.省人民政府有权决定民族乡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D.国家主席有权决定特赦
【参考答案】AD
【参考解析】《国务院组织法》第8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所以,A项表述错误,应选。
《宪法》第89条第(十五)项规定,国务院有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所以,B项表述正确,不应选。
《宪法》第107条第3款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所以,C项表述正确,不应选。
《宪法》第8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所以,D项表述错误,应选。
12.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A.某县共有人大代表500名,经其中的101名代表提议,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B.某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罢免该市某一失职的中级法院院长
C.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同法律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认为地方性法规同法律相抵触,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1条第2款规定,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A项中,提议的代表为101人,已经超过了全部人大代表人数500人的1/5,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所以,A项表述正确,不应选。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0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由它选出的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根据该规定可知,罢免法院院长的职权应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而不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所以,B项表述错误,应选。
《宪法》第67条第(八)项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所以,C项表述正确,不应选。
根据《立法法》第91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在审查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所以,D项表述正确,不应选。
综上,本题应当选B项。
13.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职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A.国务院总理
B.国家副主席
C.军委副主席
D.国务院副总理?
【参考解析】B
【参考解析】《宪法》第7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根据《宪法》第62条第(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所以A项的国务院总理和D项的国务院副总理,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根据《宪法》第62条第(六)项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所以ACD三项都是错误的,本题应选B项。
14.下列法律中,哪一部不属于我国的基本法律?
A.《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解析】C
【参考解析】我国的基本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本题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属于我国的基本法律。而《国家赔偿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所以不是我国的基本法律。因此,本题应该选C项。
15.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根据选举法,该委员会受下列哪一机构的领导?
A.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
B.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大常委会
C.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D.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
【参考解析】B
【参考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7条第2款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所以本题应选B项。
16.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矿藏和水流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B.在直接选举中,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3日以前公布
C.货币发行权是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权之一
D.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中央军委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参考解析】C
【参考解析】《宪法》第9条第1款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根据该规定可知,矿藏与水流专属于国家所有,所以,A项说法错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31条第1款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并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公布。所以,B项错误。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11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港元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定货币,继续流通。港币的发行权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港币的发行须有百分之百的准备金。港币的发行制度和准备金制度,由法律规定。所以,C项正确。
《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4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所以,D项错误。
17.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关于全国人大审议立法议案的法定通过人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宪法的修改,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B.宪法的修改,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C.法律的制定,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D.法律的制定,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参考解析】C
【参考解析】《宪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所以ABD三项的表述错误,C项的表述正确。
18.关于《宪法》对自然人的适用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我国宪法适用于一切拥有中国国籍的人
B.对于因出生取得国籍的确定,我国采取出生地主义和血统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C.侨居在国外的华侨受中国宪法保护
D.宪法也同等地适用于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
【参考解析】D
【参考解析】我国的宪法适用于所有中国公民,《宪法》第33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以我国宪法适用于一切拥有中国国籍的人,所以A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国籍的取得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因出身而取得,一种是加入国籍。对因出身取得国籍,我国采用出生地主义和血统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所谓出生地主义就是以出生地作为子女取得国籍的依据,不问其父母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所谓血统主义是指确定一个人的国籍以他出生时父母的国籍为准,不问其出生地国。我国《国籍法》第4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第6条规定,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所以B项也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因为我国宪法适用于所有具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所以侨居在外国的华侨也受中国宪法的保护,所以C项也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外国人和外国法人在一定的条件下成为基本权利主题,在享有基本权利的范围内,宪法效力适用于外国人和外国法人。所以D项所表述的“宪法也同等地适用于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表述是错误的,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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