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初审
1、材料审核:
初审结果公布:3月8日
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审核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申请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结果及测试具体通知,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2、复试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3月8日8:00—3月9日17:00
初审合格考生需要网上确认是否参加复试,没有按时间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校不再安排其参加复试。
五、复试安排和要求
1、报到、测试时间:3月17日(如有变化见我校招生网)。
2、地点:北京林业大学(具体测试地点见报到当天发放的准考证)。
3、内容:
(1)管弦乐器:用五线谱识谱视奏,懂得基本乐理,个人演奏水平能够达到或接近业余最高级。自选曲目一首,视奏一段。
(2)民族乐器:能熟识简谱,懂得基本乐理,个人演奏水平能够达到或接近业余最高级。自选曲目一首,视奏一段。
(3)舞蹈: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考前测量,不达标者取消考试资格)。考生须有一定年限的舞蹈基训经历,舞感优良,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擅长表演。自选舞蹈一个,基本功,摹仿。
(4)声乐:懂乐理,识五线谱或简谱,乐感好,音色纯正,五官端正,擅长表演。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考前测量,不达标者取消考试资格)。自选歌曲一首,视唱一段。
六、资格认定
学校高水平艺术团专业测试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艺术专业水平测试,根据专业水平测试结果,结合学校艺术团的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将合格考生分为A、B两档,分别享有相应的录取政策。
合格名单经北林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为我校最终入选名单。
七、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被我校确定为高水平艺术团合格考生者,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区,须按省级招办的相关要求在艺术团相应批次填报志愿),并在考生所在省区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A、B档合格考生高考达到相应分数,可予以录取,其中A档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总数的15%。对于设置省级高水平艺术团资格测试的考生,必须同时获得相应的省级高水平艺术团资格后,方能被我校录取。
2、专业确定: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高考录取时A档考生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B档考生在其高考成绩(750分制,下同)上加40分参与专业选择,加分后仍未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相应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的,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剂专业,专业级差为3,1,0。高水平艺术团的招生专业计划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区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
3、高水平艺术团录取的所有考生进入北京林业大学后均为学生艺术团团员,按相关规定参加艺术团的教学排练、校内外演出和比赛,不得擅自退团。
八、监督机制
1、我校将严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选拔程序及结果经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10-62338237。
2、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参加测试。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我校从严查处招生考试中各种作弊行为。对违规考生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九、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时间:1月10日8:00—1月20日17:00
2、材料邮寄时间:1月22日前(截止日期以寄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初审结果公布:3月8日
4、复试确认时间:3月8日8:00—3月9日17:00
5、复试报到、测试时间:3月17日(如有变化见我校招生网)
6、复试结果查询:3月26日 (入选名单报教育部和省级招办备案,并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上公示)
十、本简章由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当年有关政策执行。
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10-62338216(招生办)、62338222(招生办)、82381399(传真);62336145(艺术团马老师)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http://zsb.bjfu.edu.cn/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