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报考期间的纪律要求
1.在报考期间对报考人员有哪些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当诚信报名、诚信准备、诚信考试、诚信履约,要遵守公务员笔试、面试考场规则及有关纪律要求,自觉维护公务员考录工作秩序,不得有以下违纪违规情形:
⑴《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中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
⑵干扰、串通其他考生或工作人员,影响公务员考录工作秩序的行为;
⑶组织、参与影响公务员考录工作秩序的行为;
⑷支持、放任他人从事影响公务员考录工作秩序的行为;
⑸违反笔试、面试、体检、测评等纪律规定的行为;
⑹影响笔试、面试、体检、测评等工作秩序的行为;
⑺其他妨碍公务员考录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
2.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在本次招录中,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将视情形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入社会信用信息系统等相应处理。被认定有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将视情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
3.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
考生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将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的一项重要参考。
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是记录报考人员在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录用期间失信行为的一个专项信息库。失信行为的记录年限分为五年和长期两种。这项制度为全国通用制度。人员的失信行为一旦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在记录期限内将直接影响报考中央及各地公务员。其失信行为的情形,是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
随着山东省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的逐步完善,我省将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对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的报考人员失信行为,视情记入其个人信用记录。报考人员在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录用期间的失信行为,将对其本人将来的工作生活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
4.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考试机构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的,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2017年,我省严肃查处了多起雷同答卷事件。请报考人员在确保自身诚信考试的同时,注意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以免被他人抄袭,给自身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5.《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修改后的《刑法》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规定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基本步骤
1.报名时间为何时?
报名时间从2018年3月22日9:00开始,至2018年3月25日16:00结束。
2.报名方式是什么?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进行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jnhrss.jinan.gov.cn)“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并且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照片,否则无法通过网上资格审查。
4.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⑴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本报考指南、招录职位表、有关招录简章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告,以及报考期间纪律要求,了解公务员招录关于报名、体检、考察等方面的政策规定,梳理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对照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
招考公告、招录职位表和有关招录简章、专业科目考试公告,可查询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jnhrss.jinan.gov.cn)“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全省公安、地税、审计机关招录简章,可查询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
⑵登陆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jnhrss.jinan.gov.cn)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程序有关要求,做好报名准备工作。
报考“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面向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面向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等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职位的,须填写推荐表,申请组织推荐。
⑶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申请。报考人员要在2018年3月22日9:00至3月25日16:00认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要自查报名信息,确认是否已全部体现报名条件和职位要求。遇有政策和资格条件问题,及时咨询招录机关;遇有技术问题,及时咨询0531-82568205。
“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⑷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提交报名信息后,报名人员可于报名次日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查询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16:00。
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和“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面向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面向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等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职位的,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审核。
⑸报名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要在2018年3月23日9:00至3月27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
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拟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须现场办理减免手续。报考“面向残疾人”招录职位的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
⑹打印报名资料。报名人员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等报名资料,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⑺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要在2018年4月17日9:00至4月21日14: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应保存至考试录用工作结束。
⑻参加笔试。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姓名、身份证件号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者丢失的,请务必在考前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或补办。未带笔试准考证或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⑼查询笔试成绩。2018年5月下旬以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⑽查询面试公告。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应及时登陆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查询面试公告,与招录机关联系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有关事宜。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地点,递交资格审查材料、领取《面试通知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资格审查材料、领取面试通知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⑾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与报名时姓名、身份证件号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带《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或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本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加试专业能力测试招录职位的,应当按规定参加专业能力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专业能力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资格。
面试结束后,面试人员可登陆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查询考试成绩;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可登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查询考试成绩。
⑿查询体能测评公告。报考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机关的面试人员,登陆招录机关指定的网站查询体能测评公告。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资格。
⒀查询体检公告。面试人员(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可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登陆招录机关指定的网站查询体检公告。体检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资格。
⒁配合做好考察工作。
⒂配合做好公务员录用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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