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习题答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考试内容,请关注出国留学网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习题答案五
1. [单选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在一项行政诉讼过程中,第三人吴某提出证据证明,该市公安机关在处理打架斗殴案件中所采用的鉴定结论不明确,因此,人民法院不应采纳该鉴定结论
B.在一项行政诉讼中,原告林某申请证人甲出庭作证,则林某的申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提出
C.在某一行政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认为药品检查机关对检验的药品样品的提取过程不符合操作规范,致使样品被污染,要求相关一名药品检查人员出庭作证,法庭认为,行政执法人员不能作为证人,于是对该原告的申请不许可
D.在一项行政案件的二审诉讼中,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原审判决遗漏了一位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于是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2条,对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采纳的鉴定结论,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1)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3)鉴定结论错误、不明确或者内容不完整。因此选项A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3条第1款,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因此选项B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1)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实性有异议的;(2)对扣押财产的品种或者数量有异议的;(3)对检验的物品取样或者保管有异议的;(4)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的;(5)需要出庭作证的其他情形。因此C选项中所陈述的情况属于《证据规定》第 44条第(3)项的情况,法院应当允许药品检查人员出庭作证。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71条第1款规定,原审判决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诉讼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因此选项D中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
2. [单选题]法院因主要证据不足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被告以同一事实与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确认被告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B.确认被告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无效
C.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D.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并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4条第3款规定:“行政机关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二)项、第55条的规定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5条第3款的规定处理(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选项ABC错误,选项D正确。
3. [单选题]赵二黑向建设局申请建房许可,建设局作出准予许可决定。赵二黑的邻居李小白以建设局的许可决定侵犯了自己的宅基地权益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中,建设局没有向法院提交证明许可决定合法的证据,但赵二黑向法院提交了确实可以证明建设局的许可决定合法的证据。请问本案法院应作出何种判决?
A.法院应判决撤销该许可决定
B.法院应判决维持该许可决定
C.法院应判决确认该许可决定违法
D.法院应判决驳回李小白的诉讼请求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规定:“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与被诉行政许可行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第三人对无法提供的证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无争议,但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也可以依职权调取证据。第三人提供或者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能够证明行政许可行为合法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案中,虽然建设局没有提供证明被诉行为合法性的证据,但利害关系人赵二黑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行政许可行为合法,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李小白的诉讼请求。选项D正确。
4. [单选题]下列关于国家行政机构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A.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组成部
B.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属于国务院的办事机构,不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
C.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将国务院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D.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调整为交通运输部管理的中国民用航空局,由国务院决定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国资委是国务院的直属特设机构,并不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选项A表述错误,应选。《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6条第5款规定:“国务院办事机构协助国务院总理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故选项B正确,不选。第7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国务院总理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故选项C正确,不选。第8条规定:“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和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民用航空局是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其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决定,故选项D正确,不选。
5. [单选题]四鹿公司因偷税漏税被所在市地税局罚款5万元,四鹿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四鹿公司确实构成偷漏税,决定对其处以罚款8万元。四鹿公司不服拟提起行政诉讼,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该省政府规章规定对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机关的行为不服的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但依据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甲公司有权选择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或者本级政府申请复议
B.行政复议机关的决定是正确的,其有权撤销或者改变下级行政机关的决定
C.涉及到税务纠纷四鹿公司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D.人民法院应当撤销行政复议机关的决定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申请人对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省、自治区、直辖市另有规定的,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办理。”本条中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另有规定的则按其规定办理。可知选项A中应按省政府规章规定办理,故选项A说法错误。第51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本案中复议机关加重了对四鹿公司的处罚,是不正确的,故选项B错误。《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中四鹿公司是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不是纳税争议案件,不属于复议前置案件,四鹿公司可先申请复议也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故选项C说法错误。《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⒊违反法定程序的……”复议机关加重了对四鹿公司的处罚,复议决定违法,所以法院应当撤销。故选项D正确。
6. [单选题]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向社会公开
B.要求税务机关公开本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的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
C.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职责包括监督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D.相对人认为政府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0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故选项A表述正确,不选。该条例第25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故选项B表述正确,不选。该条例第4条第2款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第30条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负责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故监督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的职责,而不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职责。故选项C表述错误,应选。该条例第33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故选项D表述正确,不应选。
7. [单选题]下列关于行政处罚设定的做法不正确的是:
A.《海关法》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
B.《某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若干规定》可以设定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C.公安部制定的《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中设有警告、罚款行政处罚
D.《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设有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期货业务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行政处罚法》第9条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因此,选项A正确,不当选。《行政处罚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因此,地方性法规不能设定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选项B错误,当选。《行政处罚法》第12条第2款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属于部委规章,有权设定警告和罚款,选项C正确,不当选。《行政处罚法》第10条第1款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是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期货业务许可证的行政处罚。选项D正确,不当选。
8. [单选题]某县公安局未经核实即以李某涉嫌诈骗为由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但事后发现李某并无诈骗的犯罪事实,故撤销刑事拘留,释放李某。据此,李某要求县公安局予以赔偿。县公安局决定不予赔偿;李某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县公安局的决定。在此情形下,下列哪项说法正确?
A.本案中的复议机关可以是县政府
B.李某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C.李某对赔偿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D.赔偿委员会应当公开审理该赔偿案件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案中的县公安局是在行使刑事司法权的过程中造成损害的,其上级机关是市公安局,县政府并没有刑事司法权,在此情况下并不是县公安局的上一级机关,所以不可以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故选项A错误。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市公安局的同级人民法院即中级人民法院,故选项B正确。第29条第3款规定:“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必须执行。”可知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不服,不能提起上诉,故选项C错误。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程序的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赔偿委员会审理案件依法不公开进行。”故选项D错误。
9. [单选题]下列各选项中的哪项行为属于行政许可?
A.某部属院校申请教育部拨款,教育部对此进行审批
B.商标局同意了甲公司对注册商标“黑土”续展注册的申请
C.山西某煤矿企业申请开采新矿,有关主管部门予以准许
D.某市公证处对福利彩票的开奖进行了公证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行政许可法》第3条第2款规定:“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该院校属于教育部直属院校,教育部可以对其直接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因此该院校申请教育部拨款,教育部对此进行审批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选项A不正确。选项B是对于原许可权利的延续,不属于行政许可。选项C属于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符合行政许可的定义。D项只是公证,并不是授权行为,更不是行政许可,而且公证处也不是行政机关。
10. [单选题]甲村和乙村相邻,两村对交界的一块土地的权属一直存有争议,多次协商未果。乡政府为了早日解决问题,在双方代表参与的情况下,经过审查裁决土地所有权属于乙村。乡政府的行为属于:
A.行政调解
B.行政裁决
C.行政确认
D.行政处罚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行政调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属于本机关职权管辖范围内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使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从而合理地、彻底地解决纠纷矛盾。本题乡政府的行为属于行政裁决,故A选项错误。乡政府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相对人之间发生的与土地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纠纷进行审查后所作的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即行政裁决。故B选项正确。|学/法\网|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通过确定、证明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的行政行为。本题乡政府的行为属于行政裁决,C选项错误。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本题乡政府的行为属于行政裁决,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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