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一卷》预习试题及答案10

  【参考答案及参考解析】

  1.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三个至上”即“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从三方面概括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实质,在法律思想史上第一次划清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界线。故A项正确。

  党的事业至上是党的性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故B项正确。

  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维护人民权益,是社会主义宪法法律的最高价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目的。故C项错误。

  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必须兼顾不同利益,必须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故D项正确。

  2.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现代国家里,民主政治首先就是民主法治。社会主义法治建立在社会主义民主基础上,只有通过民主的程序,社会主义法治才能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反映人民的心声。因此,A项正确。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和坚持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以社会主义国家全体公民为主体,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法治建设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人民是法治的主体,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力,因此,C项正确。

  任何科学是对一定客观规律的揭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为指导,坚持从现阶段国情出发,系统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一系列问题,是科学、先进的理念。因此,D项正确。

  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法治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理念渊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现既包含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又构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基础。因此,B项说法错误,当选。

  3.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众的法治思想。BC项属于邓小平理论法治思想的内容;D项属于******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的法治思想。A项属于毛泽东思想中关于政权建设理论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渊源,但并不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内容。

  4.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A项错误在于法作为社会规范,不同于技术规范。技术规范的调整对象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法具有普遍性,这意味着法在生效范围内具有普及、统一适用的效力,但是法也具有民族性和区域性,在适用执行时可以变通规定,这属于法的普遍性的例外,故B项正确;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的,这里特指国家的权力机构,而村委会是属于村民自治的机构,不能行使国家权力,所以村规民约属于村民的自治规范,但不是法的范畴,故C项错误;权利义务模式是法律调整社会的一个特征,而其他规范也可能设置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但依据自然法则实现一定的后果,并不需要人们按照权利义务的模式来实现,所以自然法则是区别于法律的,故D项错误。

  5.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中考察的作用对象是人们相互的行为,是对大家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的一种预测,所以,C项当选。

  6.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A项规定为法律技术性事项;B项规定为法律原则;C项规定为法律概念;唯有D项符合要求。

  7.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法的效力。法律的生效时间主要有三种:(1)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2)由该法律规定具体生效时间;(3)规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时生效。因此,A项错误。

  8.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法与道德的区别。法律和道德均属于上层建筑,是与经济基础相对而言的,选项A说法错误。

  “道德高于法律,法律必须服从道德”是自然法学派的观点,不是法律与道德区别的正确说法,选项B错误。

  法律靠国家强制力,道德靠内心良知,所以说法律强制是外在的,道德强制是内在的,故选项C正确。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不仅法律有阶级之分,而且道德也具有阶级性,因此并非具有普适性和永恒性,选项D错误。

  9.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综合考查法与其它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从诉讼审判方式来看,宗教宣誓有助于简化审判程序。同时,宗教宣扬的公正观念、诚实观念、容忍、爱心等对司法也有影响;宗教容忍观有利于减少诉讼。因此,A项正确。

  可诉性是法区别于一切行为规则的显著特征,法的可诉性还意味着争端和纠纷解决的终局性和最高权威性。道德不具有可诉性,主要表现为无形的舆论压力和良心谴责,且舆论的评价或谴责往往是多元的。因此,B项正确。

  科技进步对法律方法论的影响。法律和科技在方法论上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这不仅仅是由于法律问题常常涉及科学技术方面的内容,同时,科技的长足进步也为处理复杂的法律问题提供了新的具体手段。因此,C项正确。

  法的相对独立性不只是对经济基础的,也表现在对上层建筑诸因素的关系中。在此意义上,更可能深刻理解所谓法治政治。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也在一定程度或意义上影响法的发展变化。因此,D项错误。

  10.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明德慎罚”的具体要求可以归纳为“实施德教,用刑宽缓”。其中“实施德教”是前提,是第一位的。

  11.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秦代的刑罚制度。秦代的徒刑是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强制其服劳役的刑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城旦舂、鬼薪、白粲、隶臣妾、司寇等等。其中,城旦舂是指男犯筑城,女犯舂米,但实际从事的劳役并不限于筑城春米的一种刑罚方式。鬼薪、白粲是指男犯为祠祀鬼神伐薪,女犯为祠祀择米,但实际劳役也绝不止于为宗庙取薪择米;司寇,即伺寇,意为伺察寇盗,其刑轻于隶臣妾。

  12.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朱元璋在修订《大明律》的同时,为防止“法外遗奸”,又在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至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间,手订四编《大诰》,共236条,具有与《大明律》相同的法律效力。《明大诰》集中体现了朱元璋“重典治世”的思想。

  【答疑编号10060841】

  13.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清代会审制度包括秋审、朝审和热审。秋审是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因在每年秋天(农历八月)举行得名。秋审审理对象是全国上报的斩、绞监候案件。朝审是对刑部判决的重案及京师附近的斩、绞监候案件进行的复审,于每年霜降后十日举行。热审是对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案件进行重审的制度,于每年小满后十日至立秋前一日举行而得名。三司会审是指由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组成的中央三大司法机关(称为三法司)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共同会审。故本题答案为B。

  14.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罗马法的发展。《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和《查士丁尼新律》合称为《国法大全》或《民法大全》,《国法大全》的问世,标志着罗马法已经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备的阶段。

  【答疑编号10060843】

  15.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加强行政权和中央集权是现代宪法的发展趋势之一。因此,A项正确。

  2004年全国人大第10届第2次全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18条对《宪法》序言第7段进行了修改,增加规定“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因此,B项错误。

  《立法法》第88条第(四)项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因此,C项正确。

  《宪法》第7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因此,D项正确。

  16.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考点是历次宪法修正案对经济问题的规定。1988年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11条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A项中的“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1999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所以,A项错误。

  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并不涉及非公有制经济问题,B项中的“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属于1999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所以,B项错误。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属于1999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这是我国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制度的最高保护。所以,C项正确。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属于1999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2004年宪法修正案对这一问题又进行了修改,改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因此,D项错误。

  17.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立法法》第8条和第9条的规定,对于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的事项只能制定法律。所以,B、C、D错误。

  18.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宪法》第116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条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制定变通或者补充有关规定,自治区的规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自治州、自治县的规定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故选D。

  19.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考点是特别行政区主要官员的任职条件。《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4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四十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据此可知,A项缺少“在外国无居留权”这个条件,因此错误。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90条第1款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因此,B项正确。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6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四十周岁,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据此可知,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任职资格中没有“在外国无居留权”这个条件。因此,C项错误。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68条第1款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担任。据此可知,D项中多了“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十五年”这个条件,因此错误。

  20.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宪法》第92条,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第128条,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第133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6条第1款,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0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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