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经济法重点归纳:银行业法

  出国留学网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经济法重点归纳”,希望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小编的及时更新哦。

  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经济法重点归纳:银行业法

  (一)商业银行法

  1.组织:分支机构,分行等同于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总行拨给分行的营运资金,不能超过总行资本金的60%。

  2.上级监管机构:银监会

  金融机构(银行、保险、证券)的设立、变更、解散、破产、行长任职资格,都必须经过上级监管机构批准。

  民生银行的行长(相当于公司CEO)任职,须董事会聘任,银监会批准。股东大会无权聘任行长。

  3.业务范围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投资银行、买不动产自用,不得对银行业以外的行业投资。

  股权质押、不动产抵押,银行行使担保权可以取得股权和不动产,必须在两年内处分变现。

  4.关系人贷款

  关系人只能担保贷款,不能信用贷款。

  知情人不能内幕交易。

  引申:【商法】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人回避,非关联人投票。(万科事件,董事是否应该回避)

  (二)银行法

  参考商业银行法。

  推荐阅读:

  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经济法重点归纳:竞争法

  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经济法重点归纳:消费者法

  2018年北京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2018年甘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2018年湖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网址

  2018年宁夏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 栏目推荐: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网站:司法部网站

  2018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


司考一卷题库 司考一卷真题 司考一卷考点 司考备考辅导 司法考试报名 司法考试时间
分享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