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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普洱2018年公安机关招聘边境管控专职辅警1028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为切实维护边境地区持续稳定,普洱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边境管控专职辅警1028名(澜沧县227名,孟连县227名,西盟县252名,江城县322名)。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边境管控专职辅警的身份
边境管控专职辅警是根据边境管控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聘用,主要从事边境地区治安管控工作的专门人员,边境管控专职辅警不占用公安政法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合同签订和待遇保障
聘用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初次为2年一定,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该岗位全额工资80%计发,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劳动合同。
边境管控专职辅警工资为每月人均3700元,由省财政统一保障,按月拨付,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专职辅警工资主要由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构成。其中,基础工资初次按不低于1500元确定,岗位工资结合专职辅警工作性质、工作时长、劳动强度和职业危险性等岗位性质,初步分两类核定岗位工资标准。
一类专职辅警:一线检查站和农村、山区边防派出所辅警,岗位工资初次按不低于900元确定。
二类专职辅警:二线检查站和城区边防派出所辅警,岗位工资初次按不低于600元确定。
三、招聘资格条件
边境管控专职辅警的招聘坚持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进行。非经国家规定的人民警察录用程序,边境管控专职辅警不得转录为人民警察。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2000年9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
4、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2018年9月即可上正常班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出具有效学历证明可以报名,但在2018年年内需提供毕业证原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4、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现役军人。
10、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1、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2、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报名程序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本人可前往普洱市公安局政治部(思茅区北部行政区普洱市公安局新办公楼二楼大厅),澜沧县、孟连县、西盟县、江城县公安局政工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9日至8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一)岗位查询
招聘考试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待面试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拟定,详情请关注“普洱警方订阅号”、 “普洱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二)现场报名流程
现场报名流程为:自行下载打印《普洱市公安机关边境管控专职辅警招聘报名表》(登录普洱长安网下载)填写→本人随身携带相关证件前往报名点报名→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将报名表等相关材料交工作人员审核。
提供材料如下:(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特殊岗位所需的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2)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及材料复印件(A4型纸)各1份、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和所附的相关证件材料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由普洱市公安局政治部和澜沧、孟连、西盟、江城县公安局政工部门负责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资格审查解释权:由普洱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四)岗位设置
具体岗位设置根据面试合格人数进行设定,女性岗位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15%。
(五)岗位调剂及裁减
每人限报1个岗位,普洱市公安局根据报名和面试情况对全市岗位进行调剂和裁减,如若考生不同意调剂和裁减结果,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
(一)体能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及其所附标准开展,包括: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时间:8月14日开始(具体时间详见公告)
测试地点:普洱市思茅区倚象镇普洱市公安局训练基地(考生自行前往)
(二)面试
边境管控专职辅警招聘面试方案由普洱市公安局统一制定。2018年普洱市公安机关招聘边境管控专职辅警所有岗位必须进行面试,面试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由普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公告方式进行通知。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结束后,根据实际岗位数,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进入体检和政审。
六、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二)政审
本次招聘公安机关边境管控专职辅警政审工作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县(区)公安局具体负责考生的政审工作。
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从该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参加体检和政审。
七、岗前培训
政审和体检合格的考生参加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请关注“普洱警方订阅号”、 “普洱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九、浪费考录资源行为和自动放弃的处理
参与体能测试但未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但未参与后续体检和政审环节、未按规定到招聘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参照相关规定处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公安机关辅警岗位。
十、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参加普洱市公安机关招聘边境管控专职辅警考试的考生应保持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同时积极关注“普洱警方订阅号”、 “普洱警方”微信公众号的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或不关注所发布的公告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各招聘点联系人及电话
普洱市公安局
白 董 13887990506 0879—2159225
周渝阜 13987991636 0879—2159225
李 泉 13987902355 0879—2159225
邓乐灵 13987900101 0879—2159225
高 帆 13908791146 0879—2159225
徐志宏 13887954465 0879—2159225
报名地点:普洱市公安局二楼大厅(思茅区西盟路1号)
江城县公安局
黄初勇 13987936593 0879-3722937
报名地点:江城县公安局政工室
澜沧县公安局
刀永勋 13578187229 0879-7224558
报名地点:澜沧县公安局政工室
孟连县公安局
李 杰 13908798106 0879-8720656
报名地点:孟连县公安局政工室
西盟县公安局
李 飞 13887988517 0879-8342880
报名地点:西盟县公安局政工室(西盟县勐梭路361号)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公安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在招聘及聘用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普洱市公安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普洱市公安机关边境管控专职辅警招聘工作,邀请市纪检监察、人大、政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
2、《2018年普洱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边境管控专职辅警考生诚信承诺书》
普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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