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2019天津高考志愿填报注意事项,请大家在填报高考志愿前仔细查看一下注意事项,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2019天津高考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一、填报提前本科(军事、公安、航海类等)批次录取院校志愿需注意的问题
1.军事类院校志愿
考生填报军队院校,要注意招生院校的相关要求。军队院校仅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专业分为一类专业、二类专业,一类专业原则上参照特殊类型资格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录取新生,二类专业在普通本科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新生。军队院校招生专业又分为指挥类和非指挥类,指挥类专业主要为部队基层单位培养指挥军官,非指挥类专业主要为军队院校、科研单位及部队的技术岗位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因此,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强、善于沟通的考生比较适合报考指挥类专业。
填报志愿工作结束后,军队院校根据本市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提前本科录取院校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填报情况,按招生院校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分文理、分男女、分指挥类和非指挥类,确定面试军检分数范围。
2.公安类院校志愿
公安院校对报考考生的年龄、身体健康状况等都有明确的要求,如年龄一般不超过22周岁,仅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须参加公安院校组织的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高职(专科)提前批次的公安类院校,因工作需要,须与提前本科批志愿同时填报。公安院校根据本市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提前本科录取院校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填报情况,按招生院校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分文、理和男、女分别确定面试、体检分数范围。
3.航海类等其他院校志愿
提前本科录取院校中,除军队、公安院校外,大部分招生院校都明确规定了招生专业对考生的特殊要求。如航海类专业不招收色盲(弱)考生,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对考生的身高、双眼裸眼视力都有具体要求。请考生认真参阅招生院校公布的章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报志愿。
二、填报天津市公费师范生需注意的问题
天津市公费师范生是指本市在天津师范大学招收的公费师范生,由市财政承担其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入学后须签订《天津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由天津师范大学按照天津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进行教育培养,在校学习期间和毕业后须按照有关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天津师范大学今年首次在津招收公费师范生,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和学前教育,每个专业各招收30人。天津市公费师范生仅限参加本市滨海新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组织的就业双选会,确定毕业后接收区;各接收区负责落实天津市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任教学校和岗位。
一般回接收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不少于6年。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由学校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在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期间仍然享受派出学校原工资福利待遇。要严格履行协议,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须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违约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天津市公费师范生因生病、应征入伍等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须提出中止协议申请,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暂缓履约。待情况允许后,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后,可继续履行协议,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按照专项招聘程序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因身体原因需终止协议的,按协议约定解除协议。
除特殊原因办理休学无法正常毕业等情形以外,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按违约处理。
三、填报天津市“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录取院校志愿需注意的问题
天津市“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录取院校为天津师范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城建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和天津科技大学5所市属院校的部分本科适农涉农专业。仅限具有宁河区、武清区、静海区、宝坻区和蓟州区高中三年学籍和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前的农村户籍,并且在宁河区、武清区、静海区、宝坻区和蓟州区报名参加当年我市普通高考的考生填报。
四、填报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高水平大学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需注意的问题
高水平大学自主招生是扩大高校自主权、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对选拔优秀创新人才的新探索。试点招生院校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
高水平艺术团考生是指符合试点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具有音乐、舞蹈、戏剧等艺术特长,并经试点招生院校测试合格的考生。
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是指符合试点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具有体育特长,并经试点招生院校测试合格的考生。
报考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高水平大学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院校志愿的考生,须参加相应高校的考核并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报考高水平大学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须达到特殊类型资格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
五、填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需注意的问题
1.报考艺术类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学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艺术类市级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若招生院校组织校考,则市级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还须校考成绩合格);报考艺术类其他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
2.报考艺术类本科批次自划线阶段、艺术类本科批次校考阶段和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校考阶段的考生,要根据自己的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招生院校(专业)的录取规则选择院校志愿。不同的招生院校(专业)录取规则不尽相同,例如,有些招生院校(专业)实行按照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后综合排名,择优录取的规则;有些招生院校(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上线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的规则;还有一些招生院校(专业)对单科文化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等。
3.报考艺术类本科批次统考阶段和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统考阶段的考生,须参加全市组织的市级统考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类考生按照综合分进行排序。综合分折算方法:
美术与设计学类综合分=文化总分×40%+专业统考成绩×2.5×60%;
戏剧与影视学类综合分=文化总分+专业统考成绩×3.75;
舞蹈学类综合分=市级统考专业成绩。
计算机根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已投档考生由招生院校依据本校艺术类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六、填报体育院校(专业)志愿需注意的问题
1.填报体育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体育类考生按照综合分进行排序(综合分折算方法:体育综合分=文化总分+体育专业统考成绩)。
没有参加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其填报的体育院校(专业)志愿为无效志愿。
2.各招生院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等方面的要求有所不同,考生须认真阅读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
七、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院校志愿需注意的问题
艺术类本科专业、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高校本科批次A阶段院校录取前进行;艺术类高职专业、体育类高职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录取结束后、高职(专科)批次录取院校前进行。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本科、天津市“农村专项计划”、高职(专科)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普通院校,其填报办法与报考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相同。
八、报考香港、澳门高校考生需注意的问题
今年,香港大学等14所香港高校、澳门大学等6所澳门高校继续在津招收本科生。
1.招生院校
经教育部批准,在津安排招生的14所香港高校为: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教育大学、香港理工大学、岭南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香港)珠海学院、香港恒生大学、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学院;6所澳门高校为: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大学、澳门城市大学、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
2.录取安排
(1)高考成绩公布后,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香港)珠海学院、香港恒生大学、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学院12所香港高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以上12所香港高校录取工作须于7月7日前结束;已被香港大学等12所香港高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同意就读上述高校的考生,不能再被其他内地在津招生高校(含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录取。如考生未被香港大学等12所香港高校录取,仍可参加内地在津招生高校(含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录取。
(2)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在我市提前本科批次录取,2所香港高校均对考生的外语成绩提出具体要求,请考生认真阅读学校的招生章程。如考生被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录取,不能再参加其他在津招生高校的录取。
(3)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城市大学、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采取单独录取的办法,与其他在津招生高校的录取互不影响,而是增加了考生的选择机会。考生如被内地高校或香港高校录取,仍可参加澳门高校的录取;如考生被澳门高校录取,还可参加内地高校的录取。8月份,澳门高校向被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同时获得澳门高校及内地高校或香港高校的录取通知,可以自行决定在澳门或内地(或香港)高校就读。
3.录取后如何办理手续
凡被香港、澳门高校录取的新生,凭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文件或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签发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赴香港、澳门手续。
学生在香港、澳门学习期间,其内地户口不予注销。香港、澳门高校一般不需要学生的个人档案,考生可以向报名所在单位咨询本人档案存放事宜。
内地学生在香港、澳门高校学业期满,获得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内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承认。
九、放弃志愿需要注意的要求
根据我市有关文件规定,考生志愿一经确认以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更改。考生在填报志愿后但未被录取前,如申请放弃提前本科院校志愿或天津市“农村专项计划”院校志愿,只能参加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及以下批次的录取;申请放弃本科批次院校志愿,只能参加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
拟放弃志愿的考生须到报名单位提出申请,经区招办同意后报市高招办。
十、已被春季高考录取的考生须注意的事项
已被春季高考录取,且符合本市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如在春季高考中被高职院校(专业)录取,则只能报考秋季普通高考本科院校(专业)志愿;如在春季高考中被本科院校(专业)录取,则不能再报考秋季普通高考的各批次志愿。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和春季高考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录取资格,春季高考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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